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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26 19:07:36 瀏覽量:249
9月24日下午,市律協婚姻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聯合省律協民商事法律專業委員會、省律協婦女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在希頓國際廣場B座20層會議室舉行《關于在民事審判與執行階段適用調查令的辦法(試行)》修改建議座談會。市律協婚姻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唐應欣、省律協民商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承鳳、省律協婦女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建新及三個專業委員會部分委員、其他非委員律師30余人參加座談會。座談會還進行了網絡直播方式。座談會由市律協婚姻家事專委副主任張洪主持。
在主題發言環節,張承鳳副主任就座談會背景作介紹,指出調查令關系每一名律師的業務開展,且對婚姻家事律師而言具有特殊價值。與一般的民商事糾紛不同,婚姻家事案件當事人普遍證據意識薄弱,調查令事實上成為實現配偶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知情權、平等處置權的重要保障。但從實務情況來看,律師們普遍反映調查令存在著審查標準模糊、持令人人數要求不合理等突出問題,對調查令制度進行修改完善是自利利他的行為,希望大家集思廣益,共同推動《調查令辦法》的修改完善。
隨后張建新主任了介紹調查令適用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重要性。指出現在各方對調查令的理解、指向等方面存在諸多分歧,這些分歧嚴重影響到了該制度的實務運用,這對婦女、兒童權益的保護也非常不利。因此希望大家能暢所欲言,言無不盡,通過共同努力提出一份全面、具體的《調查令辦法》修改意見。
唐應欣主任介紹了《調查令辦法》實施的有關情況,結合辦案經歷明確指出調查令對婚姻家事案件辦理的重要作用。提出調查令制度的修改完善既需要律師們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婦聯、法院系統的大力支持。希望通過舉辦系列的沙龍、座談活動促成調查令制度的修改完善,也在此過程中對律師使用調查令的經驗進行歸納、總結,為廣大律師賦能。
在討論交流環節,與會律師各抒己見,分別就“明確審查主體”“細化審查標準”“放寬持令人數”“豐富調查令形式(電子調查令)”“完善救濟措施”等方面提出具體修改建議,部分未到會委員、非委員律師也針對《調查令辦法》提交了書面修改意見。
張洪副主任總結指出,調查令為婚姻家事律師的重要辦案工具,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見都非常有價值。座談會后將進一步匯總意見,并形成書面修改建議向制定機關提交。希望未來修改完善后的調查令,能成為婚姻家事律師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減輕人民法院繁重工作、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趁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