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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8-04 19:09:11 瀏覽量:160
《四川文旅市場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近年來,隨著“銀發”一族對旅游的熱情逐步高漲,許多不法分子將組織老年旅游作為“搖錢樹”,變著法創新“老年旅游”形式,利用老年旅游者的心理弱點,將老年旅游者的心思揣摩得無比透徹,令不少老年旅游者上當受騙。基于此,2022年7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委托成都市律師協會文化旅游與體育賽事專業委員編寫了《防坑指南養老防詐篇——四川文旅市場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此次典型案例內容涵蓋了近年來較為熱門的老年旅游詐騙類型,包括老年旅游保健品騙局、旅游年卡充值騙局、養生旅游騙局、老年旅游附加費等。相信此次養老防詐典型案例的發布,將提高我市老年旅游者們對老年旅游騙局的警惕意識,進一步維護老年旅游市場秩序。
關鍵詞:無證經營、健康咨詢、保健品
一、案情簡介
2022年3月21日,德陽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對旌陽區某健康咨詢服務部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情況下,于2022年3月17日,租用兩輛旅游大巴組織其會員共66名老年人參加“綿竹森林樂園一日游”活動。經調查,該公司以派發宣傳資料、贈送雞蛋、面條等生活用品的方式招徠老年旅游者,并收取用于交通、餐飲、游覽等旅游服務的費用,其行為涉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
二、處罰結果
德陽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經營行為,給予該健康咨詢服務部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28元,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防坑指南
經營旅行社業務是需要經過文旅部門專門許可的,市場上許多打著健康咨詢“服務部”等旗號的某某“服務部”大部分不具備這樣的資質。他們通常以派發小禮品如雞蛋、面條、米、面、油等,忽悠老年人來參加他們組織的旅游活動。然而,這些“服務部”不具備旅游經營資質和責任承擔能力,其主要目的是誘騙老年人在旅途中進行購物從而獲利。這樣的“旅游活動”的服務質量得不到保證,并且增加了老年旅游者出游的風險系數。
因此,老年人群在參加旅游團時,一定要到正規的旅行社進行報名,查看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簽訂正規的旅游合同,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降低旅游安全風險,開開心心出游,健康平安回家。
案例二:“銀齡騙局”要重視,拒絕增收“附加費”
關鍵詞:附加費、老年游、違規行為
一、案情簡介
2020年12月,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執法人員在對某旅行社檢查時,在一份簽署的旅游合同中發現,合同“其它約定事項”條款中明確載明:“2老人附加費各300元”字樣,且負責人無法提供行程中額外為老人提供服務的憑證。因此,執法人員現場固定證據、制作筆錄,旅行社負責人也承認了違法事實。
二、處罰結果
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責令該旅行社改正“違規收取老年人附加費”的違法行為,并處5000元罰款。
三、防坑指南
旅行社收取年齡附加費是我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屬于違法行為。我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除非旅行社提供了與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務,或者旅游者主動要求,同一旅游團隊中,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存在年齡或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
該旅行社在未額外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卻要求增收“年齡附加費”,無疑是一種“霸王條款”,嚴重損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在此提醒各位老年游客,報團時務必要擦亮眼睛,簽訂正規旅游合同,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仔細甄別旅行社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立即投訴。
案例三:養生課中多陷阱,充值錢款討不回
一、案情簡介
2021年8月,張某等七人在成都設立“某某養生公司”,通過在該公司周邊市場、公園等場所派發宣傳單、免費送小禮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公司聽“養生課”。課中以送保健品、贈旅游、充值返利等形式,誘惑老年人成為會員,騙取老年人信任后,又以“高回報”“無風險”向老年人兜售理財產品,騙取了百余名老年人錢財數十萬元。
二、處罰結果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調查后發現,該公司涉嫌詐騙罪,依法將其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案件偵破后,退回了部分案款。
三、防坑指南
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以免費聽養生課、免費送保健品、免費參加旅游等方式騙取老年人的信任,在獲取老年人信任之后,將其發展為會員,以會員充值返利或者會員充值可享受免費參加旅游等福利為誘餌,騙取老年人充值錢款。但老年人在充值或者購買相關產品后,往往會遭遇承諾福利無法兌現、找不到人退款或者無錢可退的情況,從而給自己帶來巨大損失。
在此提醒老年人群,在遇到類似情況時要增強自我防范意識,注意公司資質,不輕易充值欠款,擯棄占小便宜的思維,才能在面對騙局時保持清醒,避免上當。
案例四:旅游保健勿輕信,當心失錢又傷身
關鍵詞:康養項目、低價游、高額利潤
一、案情簡介
2022年5月10日,宜賓余女士投訴成都某旅行社宜賓服務網點組織包括余女士的公公婆婆在內的17名老年人到成都黃龍溪二日游,其間帶領老年人到成都某民營醫院體檢,醫院向老年人推薦價格為3980元“換血”醫療項目,部分老年人接受了該醫療項目。據其中1名老年人稱,接受“換血”醫療項目后出現手臂抬舉困難等不良反應。
二、處罰結果
宜賓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對成都某旅行社宜賓服務網點涉嫌違規經營旅游活動進行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誘導老年人到醫院體檢“換血”的養老詐騙行為移送有關部門調查。
三、防坑指南
根據我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旅游活動應當取得旅行社經營資質,必須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成都某旅行社宜賓服務網點僅能從事招徠、咨詢業務,不能自行操作旅游團隊。其組織17名老年人到成都黃龍溪二日游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外出旅游是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生活方式,但一些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長壽的心理,以低價游為噱頭、披著“旅游”馬甲、打著康養幌子,誘導老年人接受醫療項目、購買保健品、預存旅游費用等,損害了老年人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旅游者:參團旅游看資質、出游之前簽合同、購買物品索發票、權益受損要投訴。
案例五:天下午餐無免費,便宜勿占防詐騙
一、案情簡介
2022年3月27日-28日,成都某咨詢公司組織120名老年客戶“免費”參加了該公司自行組織的“三天兩晚踏春”旅游活動。期間,該公司向客戶提供了交通、溫泉酒店門票、住宿和餐飲服務。該公司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違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涉嫌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
二、處罰結果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給予該公司有關責任人員1.4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防坑指南
由于老年人辨別能力偏弱、對產品價格敏感等因素,老年人成為投資、康養、保健品等領域以營銷為目的組織旅游活動的目標客戶群體。以“免費旅游”為噱頭銷售保健品、理財產品是近幾年非常典型的老年旅游消費陷阱。近期查處的涉養老類旅游市場違法案件中,多次出現該類案件。因此,廣大老年人群一定要對聲稱“免費旅游”的公司提高警惕意識,要相信“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從而降低資金損失風險。
案例六:低價旅游須警惕,購物大把費用去
一、案情簡介
2021年7月8日,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對正在組織游客上車的兩臺旅游大巴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成都某旅行社組織的成都周邊2日游旅行團,共101人,其中55歲以上的旅客達95%,60歲以上的旅客達80%。該旅行社未收取游客團費,未簽訂旅游合同,企圖在行程中安排購物獲取回扣。執法人員當即對該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二、處罰結果
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08元、停業整頓七天的行政處罰。
三、防坑指南
近年來,以免費、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項目獲取回扣,誘騙老年游客參加旅游活動的案例層出不窮。究其原因,主要是抓住了部分老年人“鑒別能力低”、喜歡“貪小便宜”的心理,老年人認識不到團費金額雖小,實際購物支出卻極大,遠遠超出了正常團費的數倍。
因此,廣大老年游客在選擇出行時,務必認準價格適宜的旅行社,切勿選擇價格較低甚至宣稱免費的旅行社,以免錢包徒遭洗劫。
案例七:老年旅游附加費,公司難逃責加身
一、案情簡介
2021年10月,張先生一行5人向成都A旅行社報名參加“青海環游7天6晚”的旅游行程,報名過程中,因張先生的父親已經年滿70周歲,旅行社聲稱:對于年齡較大的游客旅行社需要給予更多的安全關注,以此為由收取了500元的附加費。回程后,張先生總覺得旅行社的行為不合法,多次要求旅行社退還500元附加費,但旅行社拒不退還。
二、處罰結果
經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調解,旅行社退還了多收取的500元附加費。
三、防坑指南
在旅游參團過程中,經常會有旅行社稱:因游客年齡太大或者太小,旅行社風險增大,會因此增加更多注意義務,所以要多收取一點費用。有些旅游者不清楚規定,認為是旅游行業的慣例就多交了費用。其實,這是旅行社基于自身利益考慮的違法違規行為。
所謂的特殊群體,在旅行社服務過程中雖然沒有明確的概念,但從實際操作中看,老年人通常被視為特殊群體,在旅行社看來,老年人沒有消費能力,且可能付出更多的注意精力,導致旅行社無利可圖,所以收費特別對待。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游客,在出行時,最好選擇純玩團或專門的老年旅游團,以保障旅游質量,減少被坑風險。
案例八:商家無利不起早,免費旅游多騙局
一、案情簡介
2022年3月3日,內江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在對范長江紀念館景區摸排檢查時,發現一輛載有28名旅游者的旅游大巴,車上旅游者均為老年人,正在下車前往觀光。經查,涉事企業四川某科技公司,未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以零團費的方式招徠組織旅游者內江二日游,并安排旅游者到其公司代理的保健品企業現場參觀。
二、處罰結果
內江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依法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該公司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公司法定代表人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防坑指南
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人身體各方面機能下降,出于本能的生存欲望讓老年人想盡辦法延長自己的壽命。于是一群打著為老年人健康保駕護航的旅行團應運而生。這種旅游團一般是以低價旅游甚至免費旅游為幌子,組織老年人出游,宣稱會有參觀養生基地,免費體檢、健康講座等項目。這些旅游團現場會邀請所謂的“專家”講一些健康知識,推薦產品。最后,組織老年朋友體檢,給大家講解體檢報告,并故意夸大病情,嚇唬老人,強調除非吃他們的產品,不然問題很嚴重。有的老人身體本來就不大好,經他們這一嚇,就乖乖掏錢了。
老年人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注意,這些公司組織的旅游都是幌子,推銷產品才是他們的真實目的。不要輕信“專家”所稱的虛假藥效宣傳,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藥品,不能起到治病的作用。如果遇到類似情況,要保留好相關票據和憑證,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
案例九:旅游年卡不輕信,當心上當又受騙
一、案情簡介
2022年5月12日,綿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了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在專項行動中發現,綿陽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以1998元銷售“旅游年卡”的形式吸引老年人預付資金,稱持有該卡可享受免費參觀全國4000個景區景點。但購買了該卡的老年游客持卡進入特定景區時,卻被景區工作人員攔下,工作人員稱未與該卡合作,不能憑此卡進入園區。
二、處罰結果
綿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該公司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依法立案調查,涉嫌詐騙罪的行為依法交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防坑指南
據調查,此類“旅游年卡”“儲值卡”形式在一段時間里受到老年游客的追捧,其緣由在于老年游客可以用較低的價格享受多個景區的游覽服務。這類套路的通常做法是“先讓游客嘗甜頭,發卡量大了就不能用了”。比如,最初購買的游客是可以憑卡進入特定景區的,而該景區的門票實際是由公司的工作人員提前將景區門票綁定至購卡人的旅游卡上。但旅游卡銷售量大了之后,公司不再繼續購票,導致持卡人無法正常進入景區。
因此,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游客,非政府、景區、正規旅行社等銷售的“旅游年卡”“儲值卡”不可輕信,小心交了錢也沒法正常享受旅游服務。
案例十:報名要找正規社路邊野店信不得
關鍵詞:低價游、無資質、老年人
一、案情簡介
2022年3月,眉山東坡區某戶外商品店通過其微信公眾號對外發布旅游產品信息。其后,該商品店組織購買產品的客戶進行“蒲江官帽山一日游”,其中包含往返交通、景區門票和餐飲服務。該公司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違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涉嫌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
二、處罰結果
眉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防坑指南
由于老年人防騙意識薄弱,對于報名的“旅行社”是否具備經營許可不重視,很多無營業證照的單位或人員紛紛打起了老年人的生意算盤。以“康養”、“一日游”等旅游產品作為宣傳手段,價格低廉,車接車送,有時還會贈送米、面、油作為吸引。近期查處的多起涉老年類旅游市場違法案件中,大部分以“物美價廉一日游”、“報名即贈食用油”等噱頭吸引老年游客參團,實則在團中安排了多項購物,“守株待兔”。
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游客,出行時要提高警惕,外出旅游一定要在正規旅行社報名參團,謹防無證照、不專業的單位或個人鉆了空子,不僅游玩體驗得不到保證,低質量的旅游服務還可能造成人身損害、財產損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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