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律師協會 關于做好第七屆分會(工作站)換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12-03 11:46:00       瀏覽量:297


    各分會(工作站):

    ? ? 成都市律師協會第七屆理事會已于2019年4月12日經成都市第七次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根據《成都市律師協會章程》《成都市律師協會分會(工作站)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分會(工作站)作為市律協的內設機構已任期屆滿。為保證各分會(工作站)各項工作的的順利開展,經第七屆理事會第六次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擬于2019年12月底完成第七屆分會(工作站)的換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換屆工作原則

    ? ??(一)堅持市律師行業黨委對換屆工作的領導;

    ? ??(二)由市律協統一部署、統一安排與組織;

    ? ??(三)接受當地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 ??二、領導小組組成

    ? ??由市律協會長、監事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換屆工作,協調、處理換屆過程中出現的重大、突發問題。

    ? ??三、換屆時間、地點、屆次

    ? ??(一)各分會(工作站)需在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本分會(工作站)的換屆工作。

    ? ??(二)換屆會議地點由各分會(工作站)自行選定。

    ? ??(三)根據章程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市律協的內設機構與理事會同屆,即第七屆。

    ? ??四、分會(工作站)的設置、職數和候選人比例

    ? ??(一)根據《成都市律師協會分會(工作站)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全市22個區(市)縣依據律師人數設立市律協分會(工作站),本轄區內律師人數在100人(含100人)以上設立分會,100人以下設立工作站。”如工作站在換屆工作開展時,律師人數已在100人(含100人)以上未變更為分會的,可一并提出變更申請,提交市律協理事會決定。

    ? ??(二)根據《成都市律師協會分會(工作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分會設理事會,理事人數不超過30人,其中設分會會長1名,副會長4-8名。工作站委員不超過10人,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2-4名。”更換比例原則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 ??(三)根據《成都市律師協會分會(工作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分會會長、副會長、理事或工作站主任、副主任、委員由各區(市)縣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經由當地司法局審核同意,由市律協理事會確定任免。”換屆選舉采取差額選舉(至少差額1名)的方式產生新一屆分會(工作站)領導班子。

    ? ??五、分會(工作站)班子成員任職條件

    ? ??(一)根據《成都市律師協會分會(工作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分會會長、工作站主任原則上由協會理事擔任,也可由市律協會長辦公會推薦該區域優秀律師并經所在區域律師代表大會選舉擔任,任期與市律協理事會相同。”

    ? ??(二)分會副會長、理事,工作站副主任、委員的任職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1.連續執業四年以上(2015年11月30日前執業);

    ? ??2.近四年未因執業行為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

    ? ??其他條件可由各分會(工作站)在換屆方案中制定。

    ? ??六、換屆工作流程

    ? ??(一)下發換屆工作通知(12月3日前)

    ? ??市律協下發換屆工作通知,明確換屆工作要點和時間節點。

    ? ??(二)各分會(工作站)在各區(市)縣司法局指導下制定換屆工作方案(12月11日前)

    ? ??(三)審議換屆工作方案(12月15日前)

    ? ??市律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會長辦公會、理事會審議各分會(工作站)提交的換屆工作方案,并報市律師行業黨委審議通過后執行。

    ? ??(四)換屆籌備工作(12月22日前)

    ? ??在市律協各分會(工作站)開展換屆籌備工作。

    ? ??(五)各分會(工作站)召開換屆會議,完成換屆工作。(12月27日前)

    ? ??(六)換屆結果報市律協理事會審議后公布。(12月31日前)

    ? ??聯系人:陽芳芳、冉翔

    ? ??聯系電話:(028)8626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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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律師協會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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