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增選律師調解員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6-07 11:08:36       瀏覽量:4878

    各分會、工作站,各律師事務所:

    為進一步加強成都市涉外商事與法律服務中心調解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的專業優勢、職業優勢和實踐優勢,促進調解服務質量的進一步提高,成都市律師協會決定在全市執業律師中增選律師調解員參與成都市涉外商事與法律服務中心調解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1.自愿原則,申報人本人自愿;

    2.擇優原則,推薦調解員人選本著政治品質優、業務水平高、協調能力強等條件擇優推薦;

    3.服務原則,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主動服務人民群眾。

    二、申報條件

    1.政治堅定,有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2.無違法、違紀以及違反律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行為,近三年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3.具備專業法律知識和法律工作經歷,有一定的調解工作經驗,律師執業年限滿5年以上;

    4.從事民商事訴訟業務3年以上;

    5.近三年年均辦理民商事訴訟案件不低于5件;

     (曾擔任法官、仲裁員3年以上或現任仲裁員律師不受上述3.4.5項條件的限制。)

    6.自覺遵守調解工作規程和關于調解員的相關管理辦法(如:調解身份禁止,即調解員不能在調解后又在同一糾紛或者相關糾紛的訴訟程序中作為當事人律師或者代理人,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亦不能代理該糾紛);

    7.聘任時年齡不滿65周歲,調解經驗豐富、辦案效果好;若為本中心工作所需的特殊專業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并需經中心理事會研究決定。

    三、申報要求

    申報表電子版、紙質蓋章版(1份)請以律所為單位提交至各分會、工作站,各分會工作站收集匯總后,于2023年6月14日17:00前統一報送至市律協,郵件主題為:XX分會/工作站+增選律師調解員,逾期提交或填寫不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其他要求

    1.所推選人員均為候選人,具體確定名單以成都市律師協會網站公示為準;

    2.律師參與調解的案件由成都市涉外商事與法律服務中心指派。

    請各律師事務所高度重視,嚴格把關,引導和鼓勵業務精通、有強烈社會責任感和良好職業道德的律師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聯系人:肖靜、嚴芷忻

    聯系電話:028-85145099

    郵箱:cfclsc@163.com

     

    附件1:調解員申報表

    附件2:調解員律師信息統計表

     

     

    成都市律師協會

    成都市涉外商事與法律服務中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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