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律師協會關于減免個人會員部分會費實施同業互助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3-04 14:30:06       瀏覽量:980

    各分會(工作站)、各律師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司法廳辦公室《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全省律師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和《成都市律師行業助力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十項措施》,支持和幫助我市律師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齊心協力,共克時艱,經市律師協會會長辦公會研究,理事會審議通過,決定減免2020年度個人會員部分會費并實施同業互助,具體為:

        一、免除全體個人會員(共15545名執業律師,最終以2020年度實際考核人數為準)2020年度三個月會費,按個人會員年度會費繳納標準計算,免除會費總額為3692250元(含應上繳省律師協會部分),減免程序按2020年律師執業年度考核通知辦理。

        二、免除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申請執業的預備會員(即實習人員,預計1000名)2020年度個人全年會費,免除會費總額預計為40萬元左右。已繳納的依申請辦理退費手續。

        三、個人會員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系馳援湖北抗擊疫情的醫護人員的,依申請免繳2020年度全年個人會費。

        四、對疫情防控工作表現突出,受到市級以上表揚的個人會員,依申請免繳2020年度全年個人會費。

        五、因“封城”、隔離等疫情原因至今滯留在湖北的個人會員,可以申請1000─3000元的互助金。

        六、下列會員,可以依據本會《律師互助金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申請互助金救助:

          1.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導致家庭困難的個人會員;

          2.因患重大疾病、意外傷害致殘、死亡,導致家庭困難的個人會員;

          3.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團體會員;

          4.因承擔社會公益或有特殊困難情況的團體會員。

        七、鼓勵大型律所與中小律所、資深律師與青年律師之間開展結對幫扶等互助活動。

        成都市律師協會將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關于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穩增長促發展工作的要求,采取縮減2020年度經費預算、嚴格控制會費支出、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律師事務所享受疫情期間相關優惠扶持政策、完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制度等舉措,鼓勵同業互助、同行幫扶,促進我市律師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附件:1.成都市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退費申請表

                      2.減免預備會員費申請

     

         特此通知

     

    成都市律師協會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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