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律師協會關于進一步擴大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和后備人才庫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9-06 16:18:33       瀏覽量:5162

    各分會、工作站:

    2016年,成都市律師協會通過公開遴選,組建了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和后備人才庫。2020年,成都市律師協會對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和后備人才庫進行了增補。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律師更好地服務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順應律師國際化的發展方向,培養更多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交往能力的涉外法律專業人才,為本市國際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更優質、更專業的法律服務。成都市律師協會決定在現有涉外律師人才庫的基礎上進行擴充,請各分會、工作站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律師,按照通知材料報送要求,進行推薦及報送。

    一、涉外律師人才庫的入庫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報涉外律師人才庫的律師應當是在成都市律師協會注冊的執業律師(專職或者兼職),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自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近三年無有效投訴、行業懲戒及行政處罰;

    3.具有良好的外語能力,能用一門外語作為工作語言;

    4.具有良好的公益心,自愿接受黨委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安排的教育培訓、課題研究、外事接待、外事訪問等工作任務。

    (二)專業要求

    1.領軍人才

    申報領軍人才庫的律師除符合基本要求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國(境)外律師資格證、律師執業證;

    (2)從事涉外法律服務8年以上,包括為國(境)外企業提供境內法律服務和為本國企業、社會組織、公民提供國(境)外法律服務,近3年主辦案件累計8件以上;

    (3)取得博士學位或雙碩士學位,從事涉外法律服務3年以上,包括為國(境)外企業提供境內法律服務和為本國企業、社會組織、公民提供國(境)外法律服務,近3年主辦案件累計4件以上;

    (4)取得境外碩士學位,從事涉外法律服務5年以上,包括為國(境)外企業提供境內法律服務和為本國企業、社會組織、公民提供國(境)外法律服務,近3年主辦案件累計6件以上;

    (5)具有國(境)外司法機關、學術機構、仲裁機構或其他法律專業組織2年以上法律工作任職經歷。

    (6)入選司法部或四川省涉外領軍人才庫。

    另,已經入選成都市后備人才庫的律師,近一年主辦或參與涉外案件的1件以上的,可以申報經審核后可轉為成都市涉外領軍人才。

    若個別律師專業條件未能滿足,但對成都市涉外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宣傳、發展或學術研究上有重大貢獻的,經審核后可以被納入成都市涉外領軍人才。

    2.后備人才

    申報后備人才庫的律師除符合基本要求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或雙碩士學位,從事涉外法律服務2年以上,包括為國(境)外企業提供境內法律服務和為本國企業、社會組織、公民提供國(境)外法律服務,近2年主辦案件累計2件以上;

    (2)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涉外法律服務3年以上,包括為國(境)外企業提供境內法律服務和為本國企業、社會組織、公民提供國(境)外法律服務,近3年主辦案件累計4件以上;

    (3)從事涉外法律服務5年以上,包括為國(境)外企業提供境內法律服務和為本國企業、社會組織、公民提供國(境)外法律服務,近3年主辦案件累計6件以上;

    (4)具有國(境)外正規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碩士、博士學位的,或者近3年在國內外主流學術刊物發表涉外法律服務論文3篇以上。

    (5)入選四川省涉外法律后備人才庫。

    另,若個別律師專業條件未能滿足,但對成都市涉外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宣傳、發展或學術研究上有重大貢獻的,經審核后可以被納入成都市涉外后備人才。

    (三)相關說明

    1.以上數量表述均包含本數。

    2.涉外法律服務案件指涉及境外(含港澳臺)要素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以及非訴訟項目,境外要素包括:一方當事人為境外實體或自然人、爭議標的所在地為境外、爭議解決機構為境外、適用法律為境外法律或交易流程涉及境外當事方、境外資產等。

    3.由于疫情原因,近3年可以擴展到2017—2021年期間。

    二、遴選方式

    (一)申報

    1.本次申報采取律師個人報名,并由所在執業機構推薦蓋章,材料統一報送至分會、工作站。由分會、工作站完成向市律協推薦工作。

    2.本次申報,各分會、工作站需推薦5名領軍人才和20名后備人才,最終由評審委員會審核決定。

    3.每個律師事務所實際入庫人數不受限制。選擇申報“領軍人才”的律師還應當填寫是否愿意調配至“后備人才”,落選“領軍人才”后可以繼續參加“后備人才”的遴選。申報自2021年9月6日開始至2021年9月12日17:00結束,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4.申報時需提供以下材料電子檔與紙質檔

    紙質檔一式三份(需A4紙裝訂成冊):

    (1)《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申報表》(附件1),《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后備人才庫申報表》(附件2);

    (2)《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信息表》(附件3),《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后備人才信息表》(附件4)

    (3)有關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和學歷證明;

    (4)論文發表等復印件;

    (5)參與或承辦的涉外案例簡介及證明材料;

    (6)境內外個人獲獎項及榮譽證書證明。

    已經被授予后備人才的律師申報領軍人才的,僅需要提供申請表格和近一年承辦案件證明材料。

    本次擴大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和后備人才庫是增選,已經入選成都市律師協會涉外領軍人才庫、成都市律師協會涉外后備人才庫的律師無需再次申報(后備人才申請轉為領軍人才的需要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審查。申報階段結束后,成都市律師協會以涉外法律專業委員會為基礎組成涉外領軍人才初審委員會對提交入庫申請的律師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參選律師有以下情況可適當放寬條件:

    1.取得境外法律專業學位的。

    2.對成都市涉外法律服務發展有特殊貢獻的。

    3.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涉外法律服務相關論文的。

    4.評選委員會認可的其他情況。

    (三)公示。通過審查的人選在成都市律師協會官方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入庫。公示階段結束后,合格者入選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和后備人才庫,由成都市律師協會頒發證書,并在成都市律師協會官方網站公布。

    三、涉外律師人才庫的管理

    (一)組織管理。成都市律師協會將對涉外律師人才庫進行專門管理,由成都市律師協會涉外專業委員會具體負責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具體辦法由成都市律師協會制定。

    (二)培訓交流。成都市律師協會針對人才庫律師進行涉外專業培訓和交流,采用境外集中培訓和境內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領域的培訓。包括但不限于培養服務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培養精通對外投資、跨國企業并購、國際金融證券等領域律師人才;服務成都市對外貿易發展,提高成都市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培養精通WTO爭端解決機制、反傾銷、反補貼、知識產權保護、跨境訴訟仲裁等領域律師人才。培訓費用以成都市律師協會及向上級部門申請的專項資金為主。對于符合全國律協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入庫要求的律師,將推薦納入全國律協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并推薦參與相關培訓。

    (三)年度審核和更新。涉外律師人才庫成立后,每兩年將對入庫律師進行審核,審核方式采用案例統計的方式,入庫律師每年參與或承辦的涉外案件原則上不得低于1件;市律師協會將定期組織人員對涉外人才庫中律師的工作及表現情況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涉外領軍人才培訓及其他工作任務的,取消專業人才庫資格。同時,涉外律師人才庫定期接受未入庫律師的申報,對新申報的律師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增補入涉外律師人才庫。

    四、報送方式

    請各分會、工作站于2021年9月12日17:00時前,將擬推薦律師電子檔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請注明“XX分會(工作站)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和后備人才”),紙質版(加蓋律師事務所鮮章、分會/工作站鮮章)一式三份報送至指定地址。

    聯系人:鄧紅梅

    聯系電話:028-86262100

    聯系郵箱:mdcdbar@163.com

    報送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中段歐洲中心12樓

     

    附件1: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庫申報表

    附件2: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后備人才庫申報表

    附件3: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領軍人才信息表

    附件4:成都市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后備人才信息表 

     

     

      成都市律師協會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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