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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1-07 16:22:40 瀏覽量:2647
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推動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現對我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下簡稱職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圍
在我市各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取得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正規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錄取,并取得學歷和學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見習期滿并符合相關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不經過職稱評審程序,通過考核初定取得相應級別的職稱。
二、申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單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一次性職稱初定:
(一)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2個月,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可初定員級職稱。
(二)取得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6個月,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三)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和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2個月,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四)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次月可初定助理級職稱(之后不得再次申請初定為中級職稱)。
(五)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6個月,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可初定中級職稱。
(六)取得博士研究生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次月可初定中級職稱(之前未初定過職稱)。
三、工作流程
(一)申請。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即每年的1、4、7、10月),申請人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右側“個人服務”-“成都市專技人才信息系統”(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注冊賬號后登錄并完善個人信息、教育經歷,點擊“職稱初定”選項,按系統提示逐項填報各欄目內容后網上提交(須于當月截止日期前提交)。經相關主管部門網上初審通過后申請人自行打印《成都市初定專業 技術職務呈報表》,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后提交到其所在用人單位審核。同時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專、大專學歷不提供)、身份證及有關業績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二)審核。用人單位人事部門需明確專人負責審核,審核完成后將材料加蓋單位印章。重點對申報人所提供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對申請人的政治、品德及專業技術能力、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全面考核評議。對申請人考核年度中如有不稱職、基本稱職情況的不予通過。考核合格的結果和聘任意見填入《成都市初定專業 技術職務呈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匯總。
(三)初定。按照管理權限,主管部門報相應人社(職改) 部門復核。市人社局或區(市)縣人社(職改) 部門按季度復核申請人的任職資格,對符合條件的發文批準初定其初、中級職稱(市級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初級職稱認定,由各主管部門通過“成都市專技人才信息系統”進行批準后發文,并打印證書簽章發放)。
(四) 發證。 主管部門憑任職文件到市人社局或區(市)縣人社(職改)部門辦理職稱證書(證書標注“初定”),交用人單位及時發放給申請人,用人單位做好發證登記。用人單位將初定材料原件存檔,可將《成都市初定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的復印件交申請人保存備查。
四、所需材料
(一)《成都市初定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一份。
(二)申請人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單位印章 的復印件。2002屆以后國內高等教育畢業的申報人員,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下載并打印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認證報告)和查詢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截圖1份。海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人兩寸近期紅底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在成都市參加基本社會保險證明或查詢情況截圖(自申請之日起的前6個月連續繳費,碩士研究生初定初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級職稱的除外)。最后繳納社保單位與申報單位需一致。
(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應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應提供現履行期內的勞動合同,之前的勞動合同如無法提供,可用能反映當時工作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材料替代。勞務派遣人員還需提交勞務公司派遣協議。
(五)工作業績總結1份(需單位蓋章)。
(六)其他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初定為中級職稱的專業資格名稱,應與申請人所學的專業名稱相符、相近。申請初定為初級職稱的專業資格名稱,應與申請人所學的或所從事的專業名稱相符、相近。申請初定的專業名稱在“成都市專技人才信息系統”中按專業相符、相近原則選擇。
(二)不得通過職稱初定國家已規定實行中(初)級職業資格“以考代評”的專業名稱(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翻譯、衛生技術系列、計算機軟件等)。
(三)國家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行業,應首先取得對應從業資格證書后才可申請職稱初定。
(四)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稱初定,原則上應在本單位崗位設置范圍內進行。
(五)申請人如已通過職稱評審取得了其可初定的最高級別職稱,不再進行職稱初定。
(六)同一年度內(即:1月-12月期間),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在本市同時申請職稱評審、初定,只可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七)每年6月30日,“成都市專技人才信息系統”將自動注銷之前未完成職稱申報全流程的職稱初定、評審申報信息。符合條件的人員需重新進行申報。
(八)申請人應于畢業后10年內(以畢業證書記載的批準時間為準)提出職稱初定申請,過期不再受理。
(九)本人檔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通過市人才服務中心申報初定職稱。非公有制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公司屬地化原則,報工商注冊地或申報人的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市)縣人社(職改)部門進行初定。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由其單位進行考核,參照本通知流程辦理。
(十)在申報、審核、初定等各個環節中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職稱資格,已取得的職稱及證書予以撤銷。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職稱初定,情況記入失信人員名單予以通報并抄送其所在單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30日以后實施,有效期5年。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