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視野|建筑行業工傷現狀存在問題及建議分析——以成都市為例

    發布時間:2022-06-08 17:52:27       瀏覽量:331

    [摘要]

     

    本文以成都市作為調研地點,成都市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就關于建筑行業工傷現狀調研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內容涵蓋企業發生工傷人員年齡分布、教育水平、企業對于工傷保險政策的了解情況、工傷保險實施情況、企業發生工傷常見原因及處理措施等建筑行業工傷方面典型問題。

    以對成都市建筑行業進行實地調研為基礎,以調查問卷結果為數據支撐,通過調研顯示,成都市建筑行業存在對工傷政策認知不夠,從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等問題,針對當下這些現實性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措施,以期對政府相關部門政策的制定和科研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借鑒作用。‍

    [關鍵詞]

     

    建筑行業;從業人員;工傷;工傷保險‍

     

    一、引言

    建筑業是工傷風險較高的行業,又是農民工集中的行業。國家高度重視建筑業職工工傷維權問題,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促進了建筑業從業人員工傷權益保障工作的進展。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工傷保險參保率低、工傷保險征繳方式不夠靈活、勞動關系確認難導致工傷保險待遇落實難等突出問題。

    為全面掌握制度推行狀況,剖析建筑行業工傷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為此成都市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對建筑業工傷現狀展開了專題調研。

    (一)調研對象概況‍

    本次調研的對象具有鮮明的針對性,均為建筑企業。

    1.調查問卷設計

    本調查問卷的問題主要分為三類:建筑行業員工狀況(年齡、教育程度等)、建筑企業對工傷保險政策了解及實踐情況、建筑企業在遭遇工傷及工傷政策方面希望得到的支持、面臨問題或建議。

    2.研究方法

    (1) 調查問卷

    在調研過程中,成都市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通過個別訪問、發放電子問卷的方式進行調研工作,獲取了寶貴的第一手資料。

    (2) 數據統計分析

    本次調研,通過對問卷調查收集得到的信息予以整理,對所得數據統計、分析。

    ①年齡分布。根據調查的數據,建筑行業員工在36-50歲屬于工傷高發階段,占42.59%。由此可見,中青年農民工在身體素質、體力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已成為成都市建筑業農民工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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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教育水平。根據調查的數據,有40.74%的員工為初中學歷,占比為多數;大專以上占比僅為16.67%。這表明,建筑行業多數從業人員的教育水平不高,缺乏知識和技能使他們大多從事艱苦和易發生事故的體力勞動,他們的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也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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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企業對工傷保險的政策了解程度及途徑調查。根據調查數據顯示,在這次調研中,高達59%的企業表示對工傷保險政策只是有些了解,還有20%的企業表示不了解;有占比51.85%的企業表示主要是通過政策宣傳了解到工傷保險,其次為電子媒體推廣,這意味著后期可在企業常接觸的宣傳渠道加強宣傳力度,如政府官網、電子媒體、微信公眾號等方面進行政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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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成都市建筑行業工傷現狀‍

     

    (一)大多數建筑企業對工傷政策認知不夠,抱有僥幸心理

    建筑企業廣泛存在交工傷保險不劃算的錯誤認識,企業人員的文化程度不高,人員流動性又大,認為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加成本,因此不肯參加工傷保險,沒有認識到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部分建筑企業即使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亦會出現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醫療救治等合理花費,存在認為應由員工自己承擔醫療費用的認知。

    (二)措施不力,部門配合不到位

    為切實維護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再次強調,要“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而在工作中,相關處罰措施難以落實到位。建筑業工傷保險一旦涉及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公司多以效益不好為借口,不肯參加工傷保險,對工傷保險繞道走。單靠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很難將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落到實處。

    (三)部分建筑企業及職工對工傷保險政策不清楚,對保險賠付理解誤差

    最高法院公報案例(2021年第10期),公報案例明確指出為建筑工人購買的意外傷害險,不能規避工傷保險責任。

    部分建筑公司參加了商業保險,以為能夠代替建筑業工傷保險,其實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系統的兩個截然不同層次,兩者的給付標準存在區別,并且兩者間不存在利益沖突,參加工傷保險是根本,購買商業保險是增補。

    (四)工傷保險政策宣傳不夠,企業及勞動者存有盲區

    從調研結果顯示,建筑企業和勞動者對參保政策不了解,大部分企業對建筑業工傷保險政策認識不全面,包括工傷發生后的申報流程及賠付方式均不清楚;大部分建筑企業的從業人員也對發生工傷后,自己應享有的權益不甚了解,缺少維權意識。

    三、措施和建議

     

    (一)多部門聯動協作,擴大工傷保險宣傳力度

    工傷保險部門與住建、安監等部門信息共享、配合合作,在建筑企業辦理相關證件時就告知其“按項目參保”政策,并可通過政府官網、廣播電視、自媒體公眾平臺進行政策宣傳、解讀,把工傷保險的重要性和優越性告訴大家,讓建筑企業充分了解到地方相關部門有“按項目參保”這一政策以及這一政策帶來的好處,強化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自覺性,推動實現從“要我參保”到“我要參保”的轉變。

    同時可加強社保經辦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傷認定部門、工會組織及勞動監察部門協同合作,以便針對重大工傷事故,可以快速啟動應急響應。

    (二)建議簡化建筑業工傷理賠手續,實現快速理賠

    工傷保險部門應在待遇支付、工傷檢查、資料上報等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時,對工傷政策耐心解說,主動為建筑公司和傷殘農民工排難解憂。

    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明確“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程序和操作方法,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7〕53號指導意見,積極學習商業保險多年來積累的快速認定、快速理賠經驗,并結合實際情況探索快速理賠新模式,創新人性化服務內容,進一步提升工傷保險在為參保企業、項目和工傷職工服務上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三)加大執法力度,按期檢查

    勞動督查機構要充分利用稽察手段,對各建筑工程的用工人數進行實地稽核,對不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要責令其更正,并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建筑施工工程由勞動督察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限時參加建筑業工傷保險,對經通知仍不參保的建筑施工工程,要按期通告,對工程負責人依法進行處罰,要依賴強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手段促其參保。切實做到“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不參保不得開工!”

    按期檢查與定期政策宣傳、講解工作可協同配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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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業希望能得到工傷法律咨詢方面的支持以及目前針對工傷政策的講解幫助

    根據調研結果顯示,就企業希望政府和律協提供支持類型分析,企業希望能多提供工傷勞動法律咨詢方面的支持以及目前針對工傷政策的講解,包括工傷申報主體、申報流程等方面,建議可以通過線上講座、專業文章分析或普法宣傳資料的發放,以及工傷板塊微信公眾號方面的開設對此方面予以加強,助力建筑企業完善符合建筑業特點的工傷保險參保政策,大力擴展建筑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

    四、結語

     

    高樓大廈被視為現代社會繁榮的象征,建筑業勞動者用雙手構筑了社會物質文明的基礎,也在用自己的血汗撐起家庭的脊梁。但一旦發生工傷,倒塌的可能就是整個家庭。根據報告顯示,我國每年由于建筑事故傷亡的從業人員超過千人,直接經濟損失逾百億元,建筑業已經成為我國所有工業部門中僅次于采礦業的最危險行業。提高保障建筑業從業人員的工傷合法權益,既迫在眉睫,更任重道遠!

     

    [參考文獻]

     

    [1]歐陽中梅:《淺談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中存在的問題》,載《勞動保障世界》2017年。

    [2]袁玉玲; 王峰:《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率厘定研究》,載《科技視界》2017年。

    [3]《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不參保不得開工!》中央人民政府官網,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微信公號2018年

    [4]尹現波; 張小曼:《建筑業用工單位工傷保險責任淺析》,載《法制博覽》2021年。   ‍

     

    作者簡介: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   王星

       來 源:成都市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

     

    此文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成都市律師協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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