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業視野|國內企業投資加拿大酒店案例探析

    發布時間:2022-11-07 19:05:23       瀏覽量:96

    近年來,隨著國際經濟環境日趨復雜化,企業在開展境外經營和投資的過程中面臨著越來越多的經濟風險、法律風險。市場環境的差異,政策、法律的差異等因素給企業的境外經營和投資帶去了大量的不確定因素。隨著我國境外投資規模的增大和境外投資企業數量的增加,相應的風險管理研究也不斷深入,為規避投資風險,我國企業應當積極探究有關企業投資風險、法律風險管理的理論,并在日常經營中積極落實。文章從委托人就加拿大酒店投資法律專項服務案例出發,對當前企業境外投資進行的探討,以望能為企業的境外投資提供更多保障。

    一、案例摘要

    國內一民營企業預以人民幣200000000元投資加拿大境內的酒店項目,以專項法律服務的方式聘請我方出具對本次對外投資的法律意見書,評估投資過程中的風險與對策。

    二、主要風險點梳理

    (一)中國國內法律障礙——行政審批受限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74號)第四條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限制境內企業開展與國家和平發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資,包括:……(二)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國內審查主要包含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商務部備案。1.商務部網上申報系統網上申報預審1-3個工作日(不可預見因素除外);2.商務委員會遞交真實性審核材料審核3-5個工作日反饋,通常完成審核10-15個工作日(不可預見因素除外);3.商務部門備案受理后,7-10個工作日領取《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不可預見因素除外)。第二階段:發改委備案。1.發改委網上申報系統網上申報預審5-7個工作日(不可預見因素除外);2.發改委備案受理后,5-7個工作日領取批復(不可預見因素除外)。第三階段:外匯管理局。1.銀行辦理外匯業務,5-7個工作日(不可預見因素除外)。本案酒店投資在資質審查方面,由于投資項是國家限制的境外投資項目,因此,極有可能被駁回。

    (二)加拿大法律障礙——進一步強化外資安全審查

    加拿大政府不斷加大外資安全審查力度,極大地增加了中國對加投資的不確定性。在審查門檻上,加拿大差別對待不同國家投資審查,對與本國簽有《全面經濟和貿易協議》(The EU - Canad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CETA)的歐盟成員國和《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he 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 - 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的澳大利亞、日本、新加坡、越南、墨西哥、新西蘭以及智利、韓國等自貿合作伙伴明顯高于其他國家。加拿大政府規定自2020年起,上述國家投資的申報門檻為16.13億加元,而其他母國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非國有企業,其審核門檻為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10.75億加元。在審核內容方面,加拿大無限延伸“國家安全”的外延。在政府公布的最新外資安全審查的投資指引( Guidelines on the National Security Review of Investments)列舉了可能觸發國家安全審查的投資9種類型,不僅涵蓋了軍事、國防等與國家生存與發展相關的傳統安全問題,而且包含了產業安全、金融安全、資源安全、網絡安全和恐怖主義等非傳統安全因素。雖加拿大政府對國有企業的審查更為嚴苛,但本案例委托人并非國有企業,暫未受此影響。

    三、處理方式與處理結果

    (一)處理方式

    1.以本案委托系民營企業為理由應對加拿大審查。在加拿大懷疑并拒絕來自國有企業或主權財富基金的并購要約,但是對于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投資,政府目前不但沒有限制,還給予各種優惠待遇。為了規避加拿大高賦稅而導致企業投資望而卻步的風險,加拿大政府特別設計了“小型企業稅率”“制造及生產行業的稅收優惠”以及“投資稅抵免”等多項稅收優惠政策。

    2.不過分追求控股權,采取收購少數股權,或是合作經營的方式,實現項目的本土化管理。這樣,合資企業不僅可以避免加拿大繁瑣的投資審查程序,也有利于應對國內審查。而且能夠得到利益相關方的理解和支持,更加有利于雙方在技術、研發團隊、資本及市場運作、風險規避方面形成優勢互補。

    (二)處理結果

    鑒于本投資項目屬于國家限制類別,在與委托人溝通后,委托人終止了該投資項目。

    四、案例啟示

    境外投資行為不僅要考慮經濟市場,行政審批也是重要的環節。對于國際政治經濟形勢需要有較高的敏感度。并且,在正式提交投資審查申請之前,應主動與投資審查局溝通,闡述企業自身的情況、收購目的及未來的投資計劃等,為正式的投資審查申請打好基礎;投資審查期間,應及時準確地提交投資審查局要求的信息資料,如果不能提供須說明理由,而不能偽造;投資義務承諾履行過程中,應與投資審查局主動交流,主動匯報投資義務承諾的履行情況,在發現履行不能的情況時,及時主動向投資審查局匯報,并與之修訂投資義務承諾。

    在政府審批中聘用專業律師事務所及公關顧問,很多律師事務所有豐富的投資審查申請經驗,諳熟投資申請材料的準備、程序甚至投資審查局對文字措辭的喜好。而公關顧問在相關部門有廣泛的人脈關系,熟悉決策機制,可以準確、及時反映企業的訴求,推動投資審查局的批準程序。律師事務所和公關顧問的組合是在加拿大投資的重要一環,對投資審查成敗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盡管其收費較高,但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北京中銀(成都)律師事務所   黃少扉
    來源:成都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專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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